1. pp电子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栏目:公司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29

      代码:002213                 简称:pp电子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4

       

      深圳市pp电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pp电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21114日(星期四)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届董事会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114(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1114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114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114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交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交易系统、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111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1111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议案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

      1)《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与要求,以上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详见公司于20201229日披露在《时报》、《中国报》、《上海报》、《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3)等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 pp电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1112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1112日下午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股东大会样),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s://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强、李玲

      联系电话:0755-86555281

      联系传真:0755-81790919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2A1406 pp电子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18000

      电子邮箱:ns@terca.cn

      (二)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pp电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1228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13,投票简称:pp电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1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114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11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s://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pp电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pp电子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同意

      反对

      弃权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新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委托股东签名(盖章):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持有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附注:

      1、各选项中,同意、反对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